泰州市区退休人员新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办法何时开始执行?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一次性费用怎样计算?
答:2007年7月1日以后到达退休年龄人员(含个人参保人员),缴纳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用(参保缴费基数的2%)不足15年的,在办理退休手续时,应按市区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×2%的标准补足15年。同时,按规定缴纳退休人员一次性费用,选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为10000元,参加住院统筹医疗保险的标准为4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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