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上办事
常见问题
您的位置:泰州劳动保障网>>公共服务>>开办职业介绍机构或兼办职业介绍业务

事项

开办职业介绍机构或兼办职业介绍业务

依据

《江苏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六条

办事指南

  • 受理部门:泰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
  • 办事流程:申办机构申报----市、县(区)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
  • 办事时限:申办手续完备的,15个工作日内审理完毕;对手续不完备的,一次性告知须补充的资料.
  • 收费标准:不收费
  • 受理地址: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内。泰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职业介绍科(南园新村33号)
  • 联系方式:86606028

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©版权所有
苏ICP备05003816号
建议使用:1024*768以上分辨率
16Bit颜色IE6.0以上版本浏览器